(2023)豫1303刑初402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程某,男,1984年12月15日出生,中专文化,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7月1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刘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孙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人黄某,男,1977年6月23日出生,高中文化,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七分局工作人员,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6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曲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1990年6月1日出生,中专文化,住河南省郑州市。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6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崔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唐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某,男,1992年7月4日出生,大专文化,住郑州市航空港区。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9日主动到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投案,2022年7月1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7月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郑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全某,女,1997年4月20日出生,小学文化,住广东省化州市。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6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6月6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苑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南阳市卧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王某,女,2002年10月30日出生,在校学生,住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6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6月6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田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某,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女,本科文化,1999年3月8日出生,住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22年6月24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6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监视居住,2022年6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6月7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某1河南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南阳市卧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辩护人张杰河南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南阳市卧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以宛龙检刑诉〔2023〕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某、李某、黄某、徐某、全某、李某、王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程某及其辩护人刘某、孙某,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李某、曲某,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崔某、唐某,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郑某,被告人全某及其辩护人苑某,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田某、赵某,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张某1、张某2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3、4月份,为了跟女性交友、玩SM(性虐待)被告人程某(微信昵称红双X)、被告人黄某(微信昵称战X、牧X)、张某(昵称金枪X)、“老豪”租赁郑州市新郑××镇××别墅区××号并进行装修用于SM交流、拍摄,并起名“奴印文化”,程某联系被告人徐某(微信昵称二X、渣X)装修,张某中途退出后,程某邀请被告人李某(微信昵称李导)出资三万元加入,后黄某、李某各投入两万元用于“奴印文化”的运行。2021年10月份,程某等人将该别墅装修完毕,入住并购买道具拍摄色情照片、视频。程某等人通过网络招募被告人全某(昵称小X朵)、被告人王某(昵称邺X、芋圆X)、被告人李某(昵称初X)等女性在别墅内、酒店里、大街上、公园中拍摄色情、性虐照片和视频,后制作成带有“奴印文化”推特账号水印、个人推特账号水印的图片和视频后,使用“奴印文化的推特账号、全某、李某等人的推特账号发布,男性加入QQ群要支付200元,程某、张雯钰等人又组建了奴印文化交流群(群成员15162个)、奴印文化群进行群聊、发布色情、性虐照片及视频,吸引他人以支付宝口令红包形式付费1888元或2888元加入奴印文化品群(群成员385个)获取更多的色情、性虐照片及视频,该团伙还通过他人付费“拍卖定制色情图片、视频。经查,该团伙获利185260元,被用于该团伙的日常消费、“奴印文化”的运营开支。2023年2月14日,经南阳市公安局鉴定,该团伙制作、贩卖、传播的淫秽照片1016张、淫秽视频228部。
在本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当庭变更该团伙获利数额为201735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某、黄某、李某、徐某、全某、王某、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全某、王某、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程某、黄某、李某、徐某、全某、王某、李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鉴定的淫秽图片和视频数量持有异议,辩称开始的时间应该是2021年5、6月份,李某不是网络招募来的,QQ群主是黄某,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程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称,徐某参与装修不是受程某法人邀请或者指使;黄某邀请李某出资人民币30000元,并不是程某邀请李某出资;奴印文化中的女性和其他加入人员并不是通过网络招募的方式,而是通过交流发展成朋友或者情人关系后继而将其带入奴印文化组织中;鉴定结果未向被告人程某告知,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的涉案图片和视频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鉴定结果不准确,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022年4月之前奴印文化主要是交友,这个时间的数额不应计算在内,拍卖费和保证金也不因计算在犯罪数额;被告人程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人民币50000元,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持有异议,辩称自己没有参与过制作、贩卖淫秽物品,自己不是程某的共犯,自己对建群且盈利的事实并不知情,请求法庭对其判处无罪。
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持有异议,辩称,被告人黄某出资仅参与了别墅的装修,主观上不具有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观故意,对程某等人在推特上传视频和图片牟利的事实并不知情,不具有牟利的主观目的。客观上,黄某没有参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拍摄和制作,没有参与推特账号上淫秽物品的传播,没有与程某等人共谋制作和传播淫秽物品,不能算作共同犯罪,故黄某不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案的鉴定意见不合法,鉴定人的名字不是手签,部分视频和图片不是淫秽物品,不能计入犯罪数额,武某和黄某手机中的部分视频只是二人记录,并没有用于传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使用;被告人黄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较小,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对罪名持异议,当庭认罪认罚,辩称对鉴定意见认定的淫秽物品数量有异议,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持有异议,辩称,本案罪名应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本案中程某收取的费用是为了管理群成员,提供交友机会,并不存在牟利的意图,被告人李某并未从中牟利;本案中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鉴定结果未告知被告人,鉴定过程未做详细描述,鉴定的涉案图片和视频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部分涉案图片和视频并没有暴露性的视频和照片,鉴定人没有手签名字确认;被告人李某系从犯,参与度低,加入时奴印文化组织已经存在,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辩称自己认识他们在2022年1月,当时别墅已经装修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称,被告人徐某没有牟利的主观故意,对于组织牟利一事并不知情;鉴定结果认定的数额不准确,认定几名被告人共同制作证据不足;被告人徐某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中止犯罪,组织程某等人继续犯罪,并且删除了相关视频,减少了社会危害,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到案后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与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全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称,被告人全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到案后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称,被告人王某系初犯偶犯,涉及其自身拍摄的图片和视频数量较少,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称,被告人李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
2021年3、4月份,为了跟女性交友、玩SM(性虐待)被告人程某(微信昵称红双X)、被告人黄某(微信昵称战X、牧X)、张某(昵称金枪X)、“老豪”租赁郑州市新郑××镇××别墅区××号别墅,装修后用于SM交流、拍摄,并起名“奴印文化”,程某联系被告人徐某(微信昵称二叔、渣爷)装修,张某中途退出后,程某邀请被告人李某(微信昵称李导)出资三万元加入,后黄某、李某各投入两万元用于“奴印文化”的运行。2021年10月份,程某等人将该别墅装修完毕,入住并购买道具拍摄色情照片、视频。程某等人通过网络招募被告人全某(昵称小X朵)、被告人王某(昵称邺子、芋圆崽)、被告人李某(昵称初阳)等女性在别墅内、酒店里、大街上、公园中拍摄色情、性虐照片和视频,后制作成带有“奴印文化”推特账号水印、个人推特账号水印的图片和视频后,使用“奴印文化的推特账号、全某、李某等人的推特账号发布,男性加入QQ群要支付200元,程某、张雯钰等人又组建了奴印文化交流群(群成员15162个)、奴印文化群进行群聊、发布色情、性虐照片及视频,吸引他人以支付宝口令红包形式付费1888元或2888元加入奴印文化品群(群成员385个)获取更多的色情、性虐照片及视频,该团伙还通过他人付费“拍卖定制色情图片、视频。经查,该团伙获利201735元,被用于该团伙的日常消费、“奴印文化”的运营开支。2023年2月14日,经南阳市公安局鉴定,该团伙制作、贩卖、传播的淫秽照片1016张、淫秽视频228部。
另查明,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徐某主动到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投案。
2022年6月30日,被告人李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2022年7月1日,被告人程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2022年7月3日,被告人徐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全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2022年7月15日,被告人王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0元;2023年7月13日,被告人李某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
2022年6月25日,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扣押被告人李某电脑主机及笔记本电脑各一台、小米手机两部、移动硬盘一个。2022年6月26日,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扣押被告人全某苹果手机一部。2022年6月24日,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在武某住处扣押华为手机一部。2022年6月24日南阳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黄某使用的华为手机一部。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
奴印文化印章、硅胶阳具、跳蛋、皮鞭、计生玩具、仿真手铐、安全套、面具、电动工具。
2、书证
(1)户籍证明
证实被告人程某、李某、黄某、徐某、全某、李某、王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到案经过
证实2022年6月24日被告人程某、黄某、全某、李某、王某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捕到案,2022年6月25日被告人李某被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徐某主动到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投案。
(3)前科查询
证实被告人程某、李某、黄某、徐某、全某、李某、王某均无前科。
(4)程某、全某、王某、李某、肆雨等人在酒店、交通变道、租赁别墅内拍摄的淫秽图片及淫秽视频截图
(5)奴印文化品群飞机群聊天记录
证实肆雨、小橙汁吖、小X朵、芋元崽等人在群内上传淫秽视频,吸引粉丝,并收取入群和淫秽视频观看费用。
(6)被告人退赃意愿书及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扣押清单
证实2022年6月30日,被告人李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2022年7月1日,被告人程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2022年7月3日,被告人徐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全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2022年7月15日,被告人王某向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0元。
2022年6月24日,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在武某住处扣押炮机一台、皮鞭三根、皮拍八根、情趣套装二套、肛塞九个、振动棒十三个、绳子四根、硅胶阳具四个、灌肠针筒二只、一次性肛门管若干、绷带若干、避孕套若干、润滑油若干、手铐一副、华为手机一部;2022年6月24日南阳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黄某使用的华为手机一部;2022年6月25日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扣押被告人李某电脑主机及笔记本电脑各一台、小米手机两部、移动硬盘一个;2022年6月26日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扣押被告人全某苹果手机一部。
(7)李某支付宝微信交易流水
(8)被告人李某手机内存储淫秽视频及图片截图
(9)全某手机中存储的淫秽照片及视频、推特上传淫秽图片及聊天截图
(10)奴印文化蝶小蝶、肆雨、黛甜小饼干等人推特介绍,带有vx红包888的宣传、全某与入会会员聊天并收取1888元入会费用的微信聊天截图
(11)奴印文化推特截图
(12)全某微信账单明细
(13)全某与程某微信转账记录,转账项目为门槛费
(14)王某支付宝交易流水
(15)王某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及收入截图
(16)被告人李某替程某收账的支付宝截图
(17)被告人李某农业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支付宝微信账单流水
(18)朱某2微信支付交易明细
(19)朱某2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截图、电报群中拍卖聊天截图
(20)武某手机中奴印家族等群聊天记录截图
(21)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证实奴印文化相关涉案淫秽物品由南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鉴定警官陈某、王某负责鉴定,两名警官具有鉴定资质,名字为机打签署属于工作习惯,所盖印章为专用章。
(22)程某支付宝、微信收入入群会费汇总
证实程某通过支付宝收取奴印文化入会会费共计人民币96290元,通过微信收取入会会费105445元。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程某供述与辩解
2021年5月份左右,我了解到SM文化,我通过朋友小X接触到老豪、战X等人,我们四个人都对SM文化很感兴趣,我们为了跟女性交友,玩SM,就在7月14日凑钱在郑州市新郑××镇××别墅区××别墅,进行了简单装修,分摊了水电费。受疫情和洪水影响,别墅在10月底左右装修完毕开始入住。我们四个给这个团队命名为“奴印文化”,小X建立QQ群,该群主要用来约异性,搞社交。有些女孩在这里玩过之后就自己拍了一些图片、小视频并发布在了各自的社交平台上,主要是推特,慢慢地“奴印文化”就有了知名度。2021年9月,我们组织了一个线下聚会,办完聚会没多久老豪就离开了。2021年10月左右,因为跟我脾气不合,小X也退出了团队,我把小X出的资退给他了,没多久李导加入了团队。为了继续扩大知名度,2022年2月左右,我的好朋友肆雨在国外创建了“奴印文化”推特号,2022年4月左右肆雨创建了“电报”群(“飞机”群)。随后“奴印文化”团队中的成员就陆陆续把自己拍的照片发在推特号和“电报”群上圈粉丝。后来随着粉丝数量太多,我们就开始开设收费的活动。
团队在运作的过程中,不断有新旧朋友到跟我们接触。“小海”我们认识比较久了,我向他借过20000元用于装修,小海没有加入过我们,我目前还没有还小海的钱。“李导”是在“小X”退出后到我这里,李导玩了一段时间后带来了一个姑娘叫“叶子”,李导为了能在别墅居住,交给我30000元钱支持别墅装修。全某和李某是我之前认识的,2022年3月左右全某来到我这,2022年4月,李某也来到了我这。我早先认识的朋友“小白兔”是跟着“天下第二”玩的,2022年3月左右小白兔”把“天下第二”也带到我这里玩。“菜菜”是跟着“战X”玩的。这些人都不是固定在别墅里生活的,而是经常到这里吃饭,玩SM。
2021年9月,老豪想搞一个见面会,突出特色,就独自出资40000元安排聚会,地点就在红河谷别墅区轰趴馆内。我联系了灯光、场景制作了广告,小X和战X就发发广告。聚会当晚去了有约45人,男性约30人,女性约15人,大家自由吃饭、社交,凌晨3时许散场,晚上有三个女孩离家远,在别墅××房××住一晚,第二天离开了。聚会时有人对现场拍照,随后发布在群里和推特上。
奴印文化使用的交流群信息最早是小X建立的一个QQ群,这个群号记不清了,群名好像叫麻辣鸡翅,群里发展约有二三百人,小X、战X当过群主。随后建立有两个“电报”群,群名称有“野生动物品群”、“大众交流群”,群主是肆雨。我有QQ号1个,昵称:红双X;微信号2个,第一个152××××****,第二个186××××****,两个昵称都是:红双X。聊天群群号我记不清了。其他人的社交账号我记不清了,我们一般都以各自的网名相互称呼,比较熟悉的人才称呼其名字。
图片视频的内容基本是女性露骨的内容为主,展示裸露的女性身体,伴随有女性被捆绑和束缚等SM元素,场景有酒店、家庭、户外等等。发布在群里和推特上的视频和照片都带有“奴印文化”的水印,水印是拍摄者自己加上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别盗用。多数作品是群成员自己自拍的,群成员自拍的内容可以自行发送在聊天群里或者展示在各自的推特上,也有些拍摄水平比较高的作品是我们奴印文化团队一起做的,团队制作的作品一般没有对外发过,但有一个户外以5个女孩拉一辆路虎为内容的SM照片被流出去转发了,我不知道是谁流出去的。
最早由我、小X,老豪、战X四个发起创建的。我、小X、战X三人出资租赁了这个别墅,我们三人约定每人出资30000万,李导后期加入,也出了30000元;到后期因费用不足,战X又给了我15000元,李导又出了20000元。2021年9月,老豪出资40000办了聚会,之后离开。小X、战X、李导管理过QQ群,期间我收取过群费。因为我比较闲,在别墅的时间长一些,我就管理了一些基础事务,比如接待、装修、管账、平时开支等,花费的情况我会告知战X和李导,比较重要的事我会跟战X和李导进行协商;此外我参与拍摄过照片视频,李导有时会负责拍摄工作,战X会在节假日到别墅吃饭喝茶玩SM。肆雨申请了推特号,创办了“电报”群(“飞机”群),负责管理推特号和“电报”群;在别墅装修后期,肆雨用我们租房装修剩下来的钱购买了一批SM道具,共计花费约8000元,这笔花销我跟战X和李导商量过。天下第二来我这之后帮助我在地下室铺设了地胶、装饰了一面地下室墙壁,估计花费有10000元,随后也参与了团队事务的讨论。另外还有小白兔、菜菜、叶子、李某、全某等几个女孩,都参与过团队视频和照片的拍摄,也参与过群内的活动,在各自的社交账号上给奴印文化团队打广告,拉人入群。
“电报”群内开设过“拍卖”活动,群内的女成员把个人信息交给我们,我们把女成员的部分信息和照片公布在群内,由男性成员竞拍,出价最高的男性成员可以获得该女性成员的联系方式,二人可以取得联系,私下被“拍卖”的女孩可以要按照成交男士的要求拍摄指定动作的照片或视频。女孩们在群里可以接受异性的邀约,二人线下玩SM,或者私聊发送照片和视频。另外我们几个人还在线下拍摄过一些比较有意境的照片和视频等,拍摄地点在别墅地下室、郑州中州大道建业艾美酒店、郑州三环某处的废弃公园等处,奴印文化团队自己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没有对外发布过。
奴印文化团队里的成员我、战X、李导、肆雨一般在群里跟大家聊天,活跃气氛,向群成员解释活动规则等。“小白兔”在我们这里拍过视频,参与过“电报”群的“拍卖”。“天下第二”在别墅里吃饭聊天吃喝,有时候陪“小白兔”。李导参与拍摄视频和照片。“叶子”在我们这里拍过视频,参与过“电报”群的“拍卖”。“菜菜”参与过“电报”群的“拍卖”。全某和李某也在这里拍过视频,参与过“电报”群的“拍卖”。
奴印文化收费是针对男性群成员,主要以支付宝口令红包的形式收取。团队为了筛选优质群成员,在后期设置了进群的门槛,所有进QQ交流群的女性成员都不收取费用,男性入群需要支付入群费200元或666元,小X、战X和我收取过这些钱,最后小X、战X再把钱转给我。男性成员进入“电报”群每人1888元,前几天调整为2888元。有一段时间开支较大,肆雨把她收到的1888元扣留666元,把剩下的1222元转给我,支援别墅开支。“拍卖”活动每次成交价在300元至3000元不等,收款人主要是群主肆雨和我代为收取,收取后我和肆雨都返给被“拍卖”的女孩了。全某单独收取过一笔约6000元的拍卖费,菜菜单独收取过一笔约1900元的拍卖费,还有其他不太熟悉的女孩也单独收取过拍卖费。2022年3月至今,我收了约24000元入群费和拍卖费,我估计肆雨收取有30000元。我收的这些钱我都放在我的支付宝、余额宝里了,没有放在银行卡内,基本用于别墅的开销里。肆雨的钱怎么用我不清楚。拉人入群没有提成。收取的入群费和拍卖费显示收入200元、666元的是入群费。显示收入1222元、1888元的是电报群入群费。拍卖费具体数额记不清了,具体以流水显示为准。团队成员没有收益。我收取的这些钱都用于平时在别墅开销了,肆雨收取的钱她自己留了大部分。
奴印文化团队的人员小X,也叫金枪X,真名可能叫某某辉。老豪,周口人。战X真名叫黄某,在郑州环保部门上班。李导,也叫渣男,真实名字叫李某。肆雨真实名字叫张雯钰。天下第二,姓徐,主要对学校出售办公用品。小白兔真名叫朱某2。李某网名叫初阳、花卷。小X朵,真名叫全某。菜菜真名叫武某。霍召杰网名叫断刺,他不怎么跟我们玩,只是偶尔在群里说两句话。付万锋我不认识。
雪地的和人体盛的比较早,我们后来就是发的存货。人多的几次有和二叔徐某合作拍了三次和车相关的视频和图片(因为二叔能弄来比较好的车),当时除了战X和菜菜不在,其余人兔子、二叔、李导和几个姑娘们都在场,分了两天拍的,一个是把小X朵装箱子放奔驰后备厢的视频、一个小X朵在路虎后备厢裸露的视频、一个在路虎旁溜五个女孩爬行的视频,拍这些视频的时候,也随机拍了些图片,这几次都是二叔做男主,当时我和肆雨还合作在奔驰上拍了一个她裸体开车的视频。还有几次我们在私房菜会所吃饭喝茶,拍了两三次女孩裸露的视频,这些视频都往外发了,我记得有一个肆雨斟茶的视频,还有一个饭桌摆着茅台的视频,这两次只有战X和菜菜不在场,还有一个是在火锅店包间,碟小蝶穿了个围裙露着胸我在后面揉,这次战X也在。还有几次大家在我会所聚会吃饭可能随便拍了点调教视频,大家也都在场,但是那视频好像没有往外发。制作的这些视频在拍摄前有时候是随机的,比如姑娘们拍的,人多的视频都是大家一起商量的,比如二叔拍的关于车的视频都是大家一起讨论后才去的,老二常带着大家出去玩,大家才都愿意跟着他去户外拍的。
李导有时弄些装修维修的视频,战X会在节假日到别墅吃饭喝茶玩SM。肆雨自己也经常拍色情的视频和照片。李某和我认识得很早,我们男女朋友关系,她之前也拍过雪地的视频,但是就那一个,在被抓前两个月左右才搬到红河谷别墅,她主要是因为有个助学贷款要还,看到小X朵在推特上设置门槛费挣不少钱,才开始跟着弄推特,并拍了视频,但是应该没有挣着啥钱。小X朵全某,她是在网上群里聊天看到会所然后过年时候才来的别墅,来之前她就已经在推特上发自己的裸露视频和图片了,她主要就是拍视频然后吸引人,自己也赚钱,也赚拉人的抽成。叶子是李导的cp,是李导给她喊过来的,也拍了视频和图片并发在了网上,她和李导联系的比较多。黛甜好像是香港人,在别墅住了小半年时间,四五月份的时候走了,拍了几个视频,参与了我们集体的几次拍摄,也在推特上发过。菜菜武某是战X的cp,她跟着战X来过红河谷,就只是很早之前跟战X一起拍过一个视频,那个视频是战X进门五个女的在趴着,那个视频很早也不怎么裸露,她主要就是跟着战X。还有蝶小蝶,她在郑州呆了半个月,是突然认识的,她就跟我们见了几次,她和我们一起吃火锅的时候拍了一个裸露然后我揉胸的视频,还在红河谷的地下室拍了一个“炮机”抽插她阴部的视频(这个视频我没有让她发但是她发了),还有个和叶子一起在酒店吃饭在厕所镜子前聊裙底的视频,别的我就不知道,她只是来我们这里玩,呆的时间不长,没有在红河谷住过。
门槛费这些到我这儿的都花了,都是吃吃喝喝了。我们几个男的没有吆喝过,小白兔和菜菜也不怎么发推特和电报,她们也不怎么在电报交流群里说话,剩下的肆雨、叶子、X朵吆喝的比较多,主要是肆雨在发些图片视频然后说完整的加付费群,蝶小蝶偶尔说几句话,我记得她从自己的推特粉丝里拉过一个人入群。一是小X朵很早自己就在推特上发,2022年2月份之前这些姑娘发的和奴印文化无关,我们弄的视频都有水印。二是,我认识到错误了,愿意退赃。
(2)被告人黄某供述与辩解
2018年前后我在网络上开始接触SM文化,加入了五六个关于这方面的QQ群,通过这些QQ群,我认识了一个叫“红双X”的网友,我们经常在QQ上私聊SM技巧,比如说绳艺捆绑、SP(打屁股)。我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叫程某。2021年3月份,“红双X”约着我说成立个会所,组织QQ群里的人交流,一块吃吃饭、喝喝茶、搞些活动,交流SM技巧,我、程某、金枪X我们商量起名叫奴印文化,期间我、程某、李导、小海、武某、张雯玉、朱某2、金枪X聚在一起又聚了几次商量奴印文化这个事,大概到八九月份,组织了第一次聚会,参加的有二十多人,都是QQ群里的人。主要是吃饭、唱歌、聊天、喝酒,还有个签名活动。大概到十月份的时候,程某就开始拍视频了,拍的挺多,我没有参与拍摄。当时程某叫着我和小X弄奴印文化的,后期因为装修的事和程某吵了一架,嫌程某用的材料贵,然后就退出不参加了。
我在奴印文化公司投资了,我前前后后投资了四、五万元,这钱是我用我的海若崖的微信从去年3月份开始分几次转给程某微信(红双X)上的,转的都是整数。除了我,金枪X投的也有钱,后来因为程某嫌别墅会所的装修费贵,他和程某闹翻了,就退出了,2021年7.8月份的时候,程某把小海拉进来了,我把李导(现在我知道他叫李某)拉了进来,他们两个分别投了4万元钱,这钱都交给程某了。装修奴印文化会所,一开始策划的是找个自己的地方,方便交流。听程某说“老中医”投入有2万块钱。小二大家都喊他二叔,听说他比较有钱。当时主要考虑的是通过组织线下活动,挣一点钱,女性参加者不要钱,男性参加一人200元,吃喝上女性都是免费的,当时说主要挣这个钱,后来程某给我说把作品发到推特上,推特上人多,可以吸引的人也多,我还不让他这样做,说这样不安全。参加活动的场地有时候在红河谷别墅,有时在红河谷轰趴馆,轰趴馆内设施较多,可以唱歌,还有长条桌等。红河谷别墅地下室没有组织过聚会,去参观过,里边主要是SM的道具。红河谷别墅地下室没有见过有录像机、照相机。线下活动主要是聚会聊天,交流SM技巧,交友。
在第一次聚会结束后,程某召集我们,商量着发展奴印文化,多拉人,组织线下活动,给男的介绍女M。最先的时候是通过qq群拉人,群名字叫“奴印文化”品群,现在叫“可乐鸡翅”,当时定的入群费用是200元,这钱是交给程某了,开始的时候群主是程某,到2021年八九月份的时候,因为会员入群需要身份验证,他忙不过来,就让我当群主了,没有啥人,然后程某用推特拍女的SM裸露视频、照片,发布到推特上后,然后通过私聊,把人拉到“电报群”,我也在“电报群”内,在“电报群”里,搞“拍卖”,拉人入会,具体是程某操作的,我参加过一次“拍卖”,“拍卖”对象是武某。
奴印文化所建的群一共建了三个qq群,最早的时候叫“奴印文化”品群(300多人),这个qq群号:75380××××,还有两个备用群也叫“奴印文化”,建这两个备用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75380××××的群被封,75380××××这个群进入成为会员是需要交200元的费用的,后来这个群名字都变成现在的“可乐鸡翅”了,除此外还在飞机聊天软件上有两个群,一个叫奴印文化交流群,这个群的成员有一万多人,这个群进入不需要交钱。另外一个飞机里边的奴印文化品群,这个群进入需要交1888的入群费。入群的这些人他们都是国内人,不同的社会群体。
2022年4月份,程某给我说他准备在电报里面的“奴印文化品群”组织一次线上拍卖,拍卖的东西就是让武某、小白兔、小X朵等人完成拍中者的要求,要求的内容主要是满足客户对SM的要求,我当时也参与了拍卖,我要拍的就是武某(菜菜),规定的拍卖的价格不等,可以随便出,我拍菜菜出到2000多元,这个钱我没有交。程某说为了活跃群里面的氛围,让参与拍卖的人积极参与。我听程某是客人直接支付给被拍中的女孩了。参与拍卖的人需要编辑自己的信息,内容是姓名、性别、可以接受的sm内容等,还需要附上参与者的几张SM照片,然后由程某发到群里,供大家参考和竞拍,武某发了三张SM的照片,两张是裸露未露点的趴在楼梯上的照片,另一张是在健身房的照片。武某手机里面的照片有我拍的,也有他拍的,有用他手机拍的,也有用我手机拍的,我手机拍的都用微信发给她了。
我去年在qq奴印文化群里发过几张闪照,武某今年4、5月份在群里发几张照片,这是因为群里规定抢红包,抢到后需要女孩发照片。男性给女性布置情景任务,由女性来完成,女性从程某那儿拿钱。他拍的时候我不知道,也没给我说过,后来在推特上看到后我才知道,然后我还阻止他了。最开始通过QQ群拉人,男的入群每人200元,女的入群是程某验证通过。QQ的三个群我都是群主,有一个是主要聊天使用的,为了防止封群,准备了两个备用群。后来通过电报群,好像程某、张雯玉负责,男的交1888元入群,女的是通过程某验证,奴印文化拍视频的女孩还可以自己拉人进群,他们拉进来一位可以提666元钱,剩余的钱应该还是转给程某了。参与拍摄的人都是程某。我一次也没有参加过。我知道程某把视频发上去之后,还劝过程某,程某说推特是国外网站,没有事。
(3)被告人李某供述与辩解
我查看、传播淫秽视频所使用的QQ为125475××××,昵称:Remorse(渣爷),微信号125475××××,昵称:Remorse,我也通过这个微信查看、传播淫秽视频了;还有一个QQ号是我日常使用的,QQ号39822××××,昵称:Remorse→,微信号39822××××,昵称:Remorse;推特账号是我155********的手机号,昵称:Remorse;电报(也叫飞机,英文名telegram)账号也是我155********的手机号,昵称:渣爷Remorse。
2021年4、5月份,我通过QQ(125475××××)进入到名为“奴印文化品群”,进群时我交了200元入群门槛费,钱是我通过QQ(125475××××)交给一个网名为“奴印文化”的人了,该群大概有一、二百人,女性较多,群里发有一些淫秽视频供群内人员看,视频上加有“奴印文化”水印,我进群除了看视频还找女性“约炮”,程某告诉我网名为“奴印文化”的人也是他。……我在“奴印文化品群”里认识了一名群名称为“邺子”的女性,她是东北鞍山人,我约“邺子”来郑州找我,……2021年9月份,程某说装修钱不够了,想让我出三万元,我想着“邺子”要来住别墅里,就给程某出了一万元,算是“邺子”入住后的房费及日常吃喝开销。大概是9月29日左右,“邺子”来到郑州找我,我就知道了她的真实名字叫王某,第二天我们在红河谷别墅区的一个“轰趴馆”里举行的聚会,大概二十多人参与,男女各占一半,聚会就是吃饭、喝酒,当天我喝多了,当天晚上我和王某在程某租的别墅里住在同一间房里,第二天王某回去了,当时别墅的地下室还没有装修好。同年10月底,王某因为过生日就又来郑州找我了,我还是安排她住在红河谷的别墅里,程某给我说别墅里开销大,钱不够用,我就又给了程某二万元,王某住了大概一个月就走了。大概也是在10月份左右,程某把进入“奴印文化品群”的入群门槛费提高到了666元。2022年春节之后,程某又成立了“奴印文化品群”的电报(也叫飞机,英文名telegram)群,电报群程某设立的入群门槛费为1888元,原QQ群的男生,进入电报群只需要补交1000元就可以进入电报群。这些QQ群、电报群都是只针对男性收费,女性是不收费的。
2022年元旦前后,红河谷别墅的地下室装修好了,2022年春节前,程某说要拍视频了,并让我也参与拍摄,这是我第一次拍视频,当时参与表演的有我、程某和四个女的,四个女的网名分别是“小白兔”、“失学儿童”、“小X朵”、“油桃”,视频内容是“小白兔”只穿一条内裤被关在圆形的笼子里,“失学儿童”只穿一条内裤背靠墙站着双手被分开捆着,“油桃”只穿一条内裤被关在方形的笼子里,“小X朵”全裸趴在十字形的长椅上,手和脚被捆着,我拿个皮制的拍子打“小X朵”的屁股,后半段是程某拿皮制的鞭子打“小X朵”,我忘了拍摄的人是谁了,这个视频拍完给我发了一份,在我手机上存的有。2022年正月十五王某又来郑州找我,我还是安排她住在红河谷别墅里,王某到了之后程某提出要出去拍视频,于是我和王某一起又参与三次拍摄,这三次的顺序我分不清了。一次是程某安排让去到郑州市中州大道建业艾美酒店,房间是程某开的,我和王某合伙拍了一段,王某穿着连脚的黑丝袜、丁字裤,内容是王某跪地上假装宠物的样子,我给她脖子上戴个项圈,被我用狗绳牵着在地上爬来爬去,之后就是我拿着皮制的拍子、鞭子打王某屁股,让她躺在地上,用脚踩揉她的脸部、胸部、阴部等,我拍完之后就离开那里了,当天我走了之后程某又安排拍了其他的视频,其中我知道的有王某光着身子躺在浴缸里的视频,当天还有“小X朵”、“黛甜”、“失学儿童”等人在场,我拍完就走了,我也不确定之后她们是否拍摄视频,当天拍摄的摄影师是一名我不认识的男性;一次是我和“小X朵”、王某一起拍的,在红河谷别墅里拍的,拍摄的内容是“小X朵”和王某只穿一条丁字裤和袜子,蹲在地上或跪在地上,我用皮制的小拍子拍打她们,之后我在前面走,她们在我后边的地方上跪着爬着跟我走,这次是“黛甜”拍摄的;一次是在郑州东区室外马路边拍的,是晚上拍的,具体位置我记不住了,男的有我、程某、“二叔”以及一名男性摄影师,女的有王某、“小X朵”、“失学儿童”、“黛甜”、“初阳”,当天是“二叔”开了一辆黑色路虎越野车,王某、“小X朵”、“失学儿童”、“黛甜”、“初阳”五人在车上脱光衣服,脖子上拴着牵狗的绳子,绳子的另外一头由“二叔”牵着,拍摄的内容是“二叔”下车后拉着5根绳子牵着全身赤裸的王某、“小X朵”、“失学儿童”、“黛甜”、“初阳”五人,她们五个光着身子在地上爬行,当天比较冷,也就拍了这一段,另外当天“小白兔”也去了,但是没有参与拍摄,当天我也开了一辆车,我拉着程某、摄影师等人。有一次是2022年4、5月份,当时是在红河谷别墅里拍摄的,内容是我和程某在茶台前坐着喝茶,王某、“蝶小蝶”、“小X朵”三人只穿一条丁字裤,王某跪在柱子边,“蝶小蝶”跪在茶台下,“小X朵”趴在茶台上,然后程某起身拿竹棍打“小X朵”屁股。还有一次也是2022年4、5月份,在郑州市××路××路“城墙根”饭店包间内,当天我是去吃饭的,有我、程某、王某、“二叔”、“小白兔”、“黛甜”、“初阳”,吃完饭“黛甜”拍了女生上身裸露的照片或视频,因为当天我喝酒了,也没有记清楚拍摄内容是什么。上面我提到的这些拍摄的流程及内容都是程某提前设定的。参与拍摄了六次。就是我上面说到的六次。我出演了四次。在郑州东区户外那次我去了,但是我没有出演;还有就是在饭店那次,我知道她们在拍摄,但是我没有出演。……这些视频拍完之后经过剪辑、加工后,然后通过QQ群、电报群、推特等形式发给他人,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这样就能挣到新人入群的门槛费。
我就只给朋友发过视频,是为了在朋友面前显摆一下。我没有获利。我没有在社交群里发相关淫秽视频,群里的视频、图片都是“奴印文化”发出来的,我只是下载到我手机上,也有女性发图片(包含裸照)、淫秽视频等。王某是我的女朋友,算是“炮友”吧。她通过拍视频也有获利,但具体获利多少我也不知道。他们叫我“李导”是因为我之前在类似的SM群里以“李导”的名字作为群昵称,然后他们就称我为“李导”。
她们拍淫秽视频是为了发出去吸引男性注意,然后拉男性入群,程某制定了进群的门槛费,进群还需要他验证,男性交了门槛费才能进群,我加入之前不知道是谁组建的,当时的“奴印文化品群”QQ群的群主是“金枪X”,后来换成“战X”管理,电报群、推特等都是由程某及“肆雨”组建、维护、发布内容的,每一个进群的人都要经过程某同意后才能加入进去。我加入团队之前,QQ群进群门槛费是200元。我加入之后,程某把QQ群门槛费提高到666元了,后来我还听程某说想把QQ群的门槛费提高到888、1288元,我也不知道他实施没有。电报群是后期建立的,电报群程某设立的入群门槛费为1888元,原QQ群的男生想进入电报群只需要补交1000元就可以进入电报群,后来电报群门槛费提高到2888元。这些门槛费都是由程某掌控的,我也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收取的,我也不知道钱都转给谁了。
线下活动就是2021年9月底左右举办过一次,当时我听程某说是“老豪”出资办的,说是“老豪”出资4万元,我们在红河谷别墅区的一个“轰趴馆”里举行的聚会,大概二三十人参与,男女大概各占一半,聚会就是吃饭、喝酒,当天的菜是我做的。线上活动是在2022年5月20日,程某在电报群里组织了一次竞拍活动,具体就是程某先在电报群里发布一些女性的网名、照片、位置、个人X好等信息,然后由群内交保证金的男性进行竞拍,如果有男性竞拍成功后,该男性可以向被竞拍的女性提一些任务或要求,让该女性完成。当天竞拍成功10个左右。竞拍的保证金520元,是程某收取的,我也不知道怎么收取保证金。程某说只要是当天出价,但是没有拍到的就退还保证金。如果交了保证金没有参与竞拍,保证金不退。竞拍的钱都交给被竞拍的女性了。比如说某个女性被价高的人竞拍成了,这个钱就全部给那名女性,保证金抵扣拍卖金额。竞拍成功可以向女性提一些类似发本人私密部位照片、裸照、裸露视频等。被拍卖的女性能获利,只要是被拍卖成功的女性,竞拍的最高价就是女孩的获利,另外如果有人交了保证金,没有参与竞拍,程某就能得到对应的保证金。钱都是由程某管着的,但是程某说竞拍这件事没有获利。
我总共投入五万。到目前为止,程某没有给我任何获利,我也不知道程某获利多少。获利都是由程某管着的,我知道有获利,但具体数字不清楚,程某也从来没有给我们分过钱。参与拍视频的女性有王某、“小X朵”、“黛甜”、“肆雨”、“油桃”、“蝶小蝶”、“初阳”、“小白兔”等人,她们的获利方式有拉人入群门槛费抽成、定制拍摄、私聊加好友等。
(4)被告人徐某供述与辩解
2021年9月左右,我认识了朱某1,她是一名瑜伽老师,我们添加了微信好友,后来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朱某1带着我到了位于新郑市××小区××别墅里面,别墅是地上三层,一层是客厅,二层、三层是卧室,地下一层里面全是SM道具,我就是在这个别墅里面认识的程某,程某组织拍摄了很多淫秽视频,并通过网络传播牟利,后来我自己也拍摄过几个这样的淫秽视频。SM就是性虐,就是两性之间比较刺激的游戏。
当时程某说想把地下一层的地面的地板砖上铺上地胶,然后在墙壁上做隔音包装,因为我做的行业也有这个业务,我就说一万块钱就够了,后来程某就让我做这些东西。我就找了工人把地面上铺了地胶,然后又把装门的那面墙做了隔音处理。因为在这个房间里和一些女的玩SM游戏的时候,有些女的叫的声音大,害怕外面的人听到了不好。做地胶和隔音设施成本一共六七千元钱,我给程某说一共花了一万元。程某没有把这一万块钱给我。别墅我听说是程某、李导和战X三个人合租的。
我没有在这里参加过SM活动,也没有在这里拍摄过淫秽视频,还有我参与拍摄过几个淫秽视频都是在别墅外面的其他地方。我一共参与拍摄过五个淫秽视频,具体的时间我记不清了,最早的一个视频是在2021年冬天,那一次是在红河谷别墅的地下停车场,视频的内容是程某先让小X朵在别墅的地下室里脱光衣服,把小X朵装进一个行李箱里面,程某拉着行李箱走到底下是外面,我把车(黑色奔驰豫A0××**)停在地下室门口,然后程某让我把后备厢打开,我和程某一起把装着小X朵的行李箱抬到后备厢里,我在开着车慢慢地开出去,这个过程是黛甜用她自己的手机拍摄的。我把车开到停车场外面以后,就把小X朵车里放出来,小X朵穿上衣服以后和程某走到别墅外面的河边上,在河边上程某让小X朵脱光以后,把小X朵绑在树上,又拍了一个小X朵裸体被绑在树上的视频。程某拍这个视频的时候我也在旁边观看,但是没有帮忙。
第二个视频是在郑东新区的蝶湖公园,视频内容是我开着那辆奔驰轿车,小X朵裸体在车外面的地上爬,我在车里用一根绳子牵着小X朵往前爬,有两分多钟的时间。这个视频也是黛甜用她的手机拍摄的。
第三个视频是在郑州的城墙根茶馆,那天是我和程某、李导、朱某1、初阳,小X朵、邺子一起在包间里吃饭,吃饭过程中程某忽然想拍视频,就让初阳和邺子脱光了衣服泡茶,泡完茶以后再给我们端到桌子上。这个视频也是黛甜拍摄的。
第四个视频还是在蝶湖公园,视频内容是邺子、黛甜、小X朵、失学儿童、初阳五个女的在我的车(黑色路虎越野车,车牌号不记得了)里面脱光衣服,然后自己带上一个项圈,项圈上绑有绳子,她们五个人光着身子从车上下来,我牵着绳子在后面走,她们五个裸体在前面的地上往前爬,时间大约两三分钟。这个视频是一个程某从南京过来的摄影师拍摄的,这个摄影师我不认识,就见过那一次面。
第五个视频是在郑州航空港区的生态驴肉村饭店,我和小X朵、邺子、朱某1、程某、李导在那里吃饭,吃饭过程中程某说想拍视频,就让小X朵、邺子、黛甜脱掉上衣,露出胸部,程某拍摄了这三个女的光着上身在吃饭的视频,我还在摸其中一个女的胸部,我记不清摸的是谁的胸部,视频只拍到了我的这只手,没有拍到我的脸。
这些视频都是天黑以后拍摄的。我知道的我开着车拍摄的这三个视频都发到推特上了,那两个吃饭时候拍摄的视频我不确定发了没有。我不知道是谁发到推特的,但是肯定是程某安排人发出去的,因为我们吃饭的时候经常听见程某说,谁谁谁,你的那个视频发出去没有。这个推特号应该是程某和失学儿童弄得的号,我没有登录过,不清楚。这个团队一共有十来个人,比较固定的有程某、李导、朱某1、初阳,小X朵、邺子、黛甜。其他的还有战X、菜菜、失学儿童等,这些人我都不太熟悉。奴印文化这个组织主要是拍摄SM,淫秽照片、视频,往telegram上面上传供粉丝观看,以便盈利。男性进入电报群收费1888元。
奴印文化盈利主要是拍摄、传播SM,淫秽照片、视频,吸引粉丝观看,奴印文化我只知道是程某说了算,初阳,小X朵、邺子、黛甜、失学儿童等这些女的都是演员,没有固定的摄影师,一般都是哪一天谁不用表演了就拿着手机拍摄。
奴印文化还搞过一个线上拍卖活动。线上拍卖就是通过飞机群报名,男性报名费用520元,我参加了线上拍卖但是没有交钱。我竞拍成功了,我是通过QQ直接转给程某一万元钱,程某又把这一万元钱给了朱某1。实际上我和朱某1本来就是情人关系,不用这样花钱,但是那天晚上我喝点酒,就想找个理由给朱某1钱花,就转了一万块钱。我在这里面男的都叫我“二”,女的叫我“二叔”,因为我的微信和QQ的名字都是“天下第二”。
(5)被告人李某供述与辩解
我的飞机号是+86185××××6807.@huajuanya,飞机昵称:花卷吖;推特账号:185********@huajuanya,昵称:花卷吖;微信号:L182608××××,昵称:.;微信号:×××89,昵称:-.;QQ号:132415××××,昵称:初阳、QQ号:182608××××,昵称:.;支付宝账号:132********,昵称:一、支付宝号:185××××****,昵称:哈哈。
2021年6月份的时候放暑假,我去郑州市找到程某,……程某和张雯钰在郑州市××小区××室××厅的房子,我们三个人就在一起居住生活。到2022年初下了一场雪的时候我跟着程某去拍了一个雪地SM视频,从这个时间才开始跟着程某拍SM视频,拍完这个视频。这次拍视频是程某策划和拍摄的,程某喊着我和黛甜、张雯钰还有另外一个女生,当时就在我们住的别墅公园内拍摄的,我们五个人走到公园后,我们四个女生都把衣服脱光,程某让我们四个人在地上跪着在雪地里向前爬行,程某拿着小皮鞭子在我们屁股上拍打着我们向前爬行着。拍完这个视频之后,我们还是在这个场地又拍了一个视频,这次是程某让我们四个人裸体站在公园湖上边的木桥走廊护栏旁边,我们四个人排成一排胳膊趴在护栏上,然后撅着屁股,程某拿着一根大号塑料针管,里边装的奶粉泡冲水,然后把针管口插进我们的肛门里边把奶粉泡冲水打进去一针管,然后在让我们用劲往外拉,奶粉泡冲水就从肛门里边出来,这两个视频拍完之后我们就回别墅了,之后我看这两个剪辑过的视频时,这两个视频上边加有奴印文化四个字的水印。
2022年二三月份的一天晚上,程某联系他的朋友,我们女生问他们叫二叔、三叔、导叔的三个人,当天晚上二叔开着他的一辆黑色路虎越野车拉着我和黛甜、小X朵、邺子,三叔开着一辆黄色的保时捷轿车拉着张雯钰,导叔开着一辆黑色轿车拉着小白兔的一个女生还有一个男的叫山魁还有程某和一个女生,他们开车带着我们到一个没有人的马路上,程某策划着让我和黛甜、小X朵、邺子、张雯钰坐到二叔的路虎车上,我们五个女生坐到车上都先把衣服脱光,然后我们都把脖子上戴上了项圈,项圈上绑着长绳子,接着二叔开着车带着我们在马路辅道上走了一下就把车停下了,二叔下车把右后门打开,我们五个女生依次下车跪在地上,我们五个人全部下车跪在地上后,二叔从右向左依次拿过绳子,绳子拿完以后甩了一下绳子,我们五个人就开始撅着屁股跪在地上向前面爬行,整个过程是山魁拿着手机给我们拍摄的,视频拍完之后他们开车就把我们送回到别墅了。
六月份,程某说要拍视频,他定了一个酒店。他把我们两个人送到酒店后,程某说有事就先走了,期间我和小X朵商量着想拍一个撩裙子露着屁股的视频,我和小X朵就在房间里边先换好带来的JK套装裙子,不穿内裤只穿裙子,换完之后,我们两个人就用手机支架拍了一个撩裙子露着屁股,屁股沟中间夹一个类似兔子尾巴的毛绒球,屁股左右摆动的一个短视频,视频上显示我和小X朵。
拍完之后,程某晚上回到酒店,又给我们两人策划了一个短视频,程某说用一个不锈钢的扩张器,伸进肛门里边把肛门扩张开以后往里边打生鸡蛋,我同意以后,我下楼去超市里边买了一网袋生鸡蛋,一袋大概有16个左右,还买了灌肠袋、丝袜、扩张器是我们三个带过来的,接着我就喊着小X朵过来帮我灌肠,我脱光衣服跪在洗手间外边,屁股撅着,小X朵用温水冲进灌肠带内,塞进肛门里边帮我灌肠,灌了三次以后等我把脏东西排净以后,小X朵拿着手机负责录像,程某就让我脱光衣服跪着撅着屁股在房间的客厅地上,程某先带了一副黑色橡胶手套,然后在手套上涂的润滑油,他就开始在我肛门内抽插扩张,这个过程持续了不到十分钟,程某又用带来的不锈钢扩张器插进我肛门里边扩张开,他就开始向我肛门里边打生鸡蛋,一直把我买来的鸡蛋打进去完以后,他拿了一个勺子在里边把鸡蛋搅碎,然后在我屁股下边放了一个大碗,我慢慢地扬起身子,把肛门内的鸡蛋流到碗里边,等到流出来完以后,这个视频就拍摄完成了。程某和我给小X朵也拍了关于奶油的视频,晚上我们三个人就睡到××房××里边了。
奶油视频是小X朵和程某策划的,就是向肛门里边挤奶油的视频,小X朵外卖买了奶油到房间内,我帮她灌肠后,她就脱光衣服跪在房间客厅地上,屁股撅着,程某还是先带了一副黑色橡胶手套,然后在手套上涂的润滑油,他就开始在小X朵肛门内抽插扩张,这个过程持续了不到十分钟,程某又用带来的不锈钢扩张器插进她肛门里边扩张开,他就开始向她肛门里边挤奶油,一直把一罐奶油挤进去完以后,让奶油在肛门里边慢慢化成奶水之后,也没有把奶水排出来,这个视频就拍摄结束了。
今年年后,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小X朵接了一个定制,按照客户要求,我和程某、小X朵三个人晚上在别墅区的道路上,她脱光衣服后在地上爬行,中间程某让她跳一跳的动作,还有让她蹲在地上的等动作。
我们别墅地下室放的有SM的道具,有天晚上程某安排我和黛甜、小X朵、邺子、张雯钰到××室××道具,当时我们先在楼上把衣服脱光以后下的地下室,到地下室以后我裸着身体坐在一个皮质的椅子上,我双手放在椅子的两侧,双腿叉开向上举着,然后用手在自慰,黛甜只穿了一个黑色三角内裤双腿叉开跪在椅子上做着臀部上下一蹲一蹲的动作,邺子只穿了一个黑色三角内裤站在木质的十字架上,十字架的两端有皮带扣,双手伸进皮质的皮带扣内,身体左右扭动着,张雯钰也是裸着身体坐在一个皮质的椅子上,双手放在椅子的两侧,双腿叉开向上举着,然后用手在自慰,小X朵裸着身子坐在空中吊着的笼子里边双腿前后摆动着,程某负责给我们拍视频。之后还有一次在红河谷有个废弃的楼里边程某安排我和黛甜、小X朵、邺子、张雯钰过去让山魁给我们拍几张照片,山魁就带着我们五个女生到了废弃楼层里边的楼梯上,我和小X朵、邺子裸着身子做着爬楼梯的姿势,张雯钰穿了一身黑色情趣衣服做着爬楼梯的姿势,山魁站在楼梯上边从上向下给我们照了一张照片,另外一张是张雯钰穿着一身黑色情趣衣服,我们四个人裸着身子,我们五个人双腿叉开蹲在地上两个胳膊弯曲着的动作,山魁给我们拍了一张。
另外还有一次,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是一天晚上程某喊着我和黛甜、小X朵、邺子、张雯钰、让山魁给我们六个人拍照片,程某坐在沙发中间,我们五个女生到地下室只穿了一个三角内裤围着程某做着跪拜的姿势,屁股撅着,山魁负责给我们拍照片。
进入大群没有门槛,进入小群(群名我记不住)有门槛。想进群给我们群里负责这个事情的人员,我知道的有小X朵、张雯钰、程某。给我们发口令红包,收到口令红包后告诉有权限的张雯钰、程某,他们把人拉进群。飞机软件里边有个电报群,这个群是负责发广告的,如果有人想看拍摄的视频就会主动找我们个人聊天,有人想看视频的话,就需要先加发我们拍淫秽视频的小群,加这个群需要向交1888元钱,如果有人交钱的话,我需要向群主说,然后这个钱是交给群主的,这个1888元钱就是门槛费,之后的门槛费改为2888元钱,加这个群需要交2888元钱。群主是张雯钰,但是群内有人交钱的话,有向张雯钰也有向程某交的。我拍摄视频没有向别人卖过,有个好友联系我想加我微信,他就问我多少钱,我告诉他需要888元支付宝口令红包,那个人就给我发了一个口令,把他微信号发给我,我就添加他为微信好友了。我自己的门槛费是888元钱,有五个人给我交门槛费,这五个人给我888元钱才可以加我微信好友,这个费用有给我转微信的也有给我发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我获利4440元钱,拍卖了两张裸体照片收到了1900元钱,共获利6340元。奴印文化主要是拍色SM视频和淫秽视频的。
程某在飞机群内收门槛费的时候,他让我用支付宝替他收口令红包,我收完之后把钱再用支付宝和微信转给程某的。替程某收了有十万余元,自己收了有六千多块钱。
(6)被告人全某供述与辩解
我的推特账号是@xiaoyunduoya,昵称叫小X朵;飞机的账号也是@xiaoyunduoya,昵称叫小X朵。
2022年1月份,我通过网上查阅SM性虐待方面的信息,我联系到了位于郑州市龙湖区××队,当时是用QQ和对方某1系的,对方某2到了郑州市龙湖区××队位于郑州市××栋××号××别墅,之后我跟着奴印文化团队的负责人程某开始拍摄色情、性虐方面的视频和照片,通过发布到推特飞机聊天软件的聊天群和朋友群内,之后通过收取入群门槛费获得好处费。主要吸引人入群并收取入群门槛费,2022年3月、4月的门槛费是1888元。
2022年1月我见到程某开始住在他租住的别墅的时候已经有奴印文化公司团队了,之后就一直在经营,中间在2022年5月份的时候奴印文化公司团队把推特和飞机上的账号关停了,前几天才恢复。奴印文化公司的管理人员我知道的有程某是管理者,我们这几个女孩子都算是他们的招募来的员工,奴印文化公司是程某和几个男的合伙的,这几个男的偶尔会来喝茶、聊天,他们负责什么我不清楚。我们主要是收入的入群门槛费,一个人入群就要交1888元入群费,通过奴印文化推特、飞机账号加入群的,交的入群费是给了程某和澳大利亚上学的“肆雨”,通过我的推特飞机账号@xiaoyunduoya申请入群的,会给我发1888元的支付宝口令红包,还有其他女孩子拉人入的群,总共加入了有一百多人的支付入群门槛费用的人。按照这样计算,我们这个奴印文化团队总共收了有二十万左右。我们的一种收入是入群门槛费,还有一种收入就是定制色情表演收取拍卖费用,我个人还有对方加我微信好友和我聊天也会给我发小额的红包,让我零花用。
我们收入的入群的门槛费是1888元和2888元,如果是我拉人进的群,我自己可以分得1888元中的666元,有时候我收到1888元也会给他转1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这些钱我主要通过微信转给程某。还有就是竞拍定制的时候客户会给我们钱,我和李某、王某、“肆雨”、“黛甜”、“蝶小蝶”、“小白兔”、战X一个叫“武藤兰”的朋友也都参与了竞拍,我被客户出价7000元拍走了,“蝶小蝶”被出价6666元拍走了,“小白兔”被二叔花10000元拍走了,李某、王某、“肆雨”、“黛甜”、“武藤兰”也都被拍走了,但被拍了多少钱我不知道。我获利有三万元左右,主要是入群门槛费的提成。我向群里面总共拉了有二十多个人,每个人我可以获得666元的提成,这种方式我收入了一万多元,还有就是客户想和我私聊,要加我的微信,就需要给我发888元的支付宝口令红包,我才会同意加对方的微信,这种方式有十个人左右给我发了888元的加好友红包,还有微信好友给我发的红包520元、1314元等数额不定的红包,还有就是我被竞拍定制拍摄获得了7000元的好处费。
有我自己单人进行色情制作的SM、性虐待视频和照片,有我和王某、两人色情表演的SM、性虐待视频和照片,也有我和王某、李某三个人一起拍摄的,还有我们五个女孩子一起拍摄的裸体视频和照片。
我参与三个人以上拍摄色情、SM、性虐待视频和照片有七八次,有我和程某还有一个香港的女孩子“戴甜”一起拍摄的在雪地裸体学狗爬行的照片和视频;我和程某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肆雨”一起拍摄学狗讨好主人的动作视频和照片;有我和王某、李某、香港女孩“戴甜”、另外一个女孩“肆雨”一起拍摄的在酒店内裸露着胸部和下体的视频和照片;还有二叔拉着我和王某、李某、香港女孩“戴甜”、另外一个女孩“肆雨”一起在郑州市郊区××街上裸体爬行的视频;还有我和王某、李某、香港女孩“戴甜”、另外一个女孩“肆雨”一起在别墅地下室裸露身体一起趴在性爱器具上面的视频和照片;还有我和一个外国人做爱、“肆雨”、“戴甜”在一起拍摄的视频和照片;还有和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及她的男朋友一起做爱的视频。
2022年3月30日我给程某转的1000元;2022年4月2日我给程某转的1000元;2022年4月3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9日我给程某转的1888元;2022年4月9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9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9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10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10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11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13日我给程某转的1222元;2022年4月11日我给程某转的1888元;2022年4月15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4月20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4月22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4月24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4月25日我给程某转的5000元;2022年4月26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4月26日我给程某转的1000元;2022年4月27日我给程某转的1314元;2022年4月28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4月28日我给程某转的1314元;2022年5月1日我给程某转的2000元;2022年5月6日我给程某转的10000元;2022年6月21日我给程某转的3600元。这些钱都是我给程某转的他人加入奴印文化品群收取的入群门槛费。
色情、SM、性虐待所拍摄的视频和照片有我手机上存放的一部分,在我的相册里面保存着。主要有在手机相册视频文件夹里有242个视频,大部分都是;在手机相册自拍文件夹里,有1470个视频和照片,大部分都是,在我手机相册实况照片687张照片,一部分是色情照片;手机相册人像文件夹里有144照片,一部分是色情照片;手机相册截屏文件夹里的849张照片,里面一小部分色情图片是从视频里面截出来;我手机相册的导入项目里面有556个照片和视频,里面大部分是色情照片和视频;我手机相册的已隐藏文件夹里有453个照片和视频,里面是我之前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我手机相册的最近删除文件夹有122个照片和视频,里面大部分也是色情的照片和视频。大部分都是别人用我手机给我拍的,我拿着我的手机拍别人的,我自己拿着我的手机自拍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别人发给我,内容是拍摄我的色情照片和视频。
(7)被告人王某供述与辩解
我自己因为叛逆的性格,我在网上关注SM,也就是自虐,2021年9月份我在QQ群里认识一个叫程某的人,他邀请我过来,2021年9月28日我从辽宁鞍山坐飞机到河南郑州,我找到了位于郑州一个叫红河谷的住宅区,……2021年2月16日,我坐飞机到郑州市,按照程某发的地址找到了红合谷的另外一个别墅,但是当时程某和全某在这里,我住在这里,白天出去玩,住了一星期,程某问我要不要拍一些关于SM的视频……小视频的内容是打屁股、往身体上滴蜡、绳艺(就是捆自己的身体)这些不被世俗认可的内容。在这段时间全某让我看了她自己的小视频,一个是雪地视频,她在床上面铺了一层白茫茫的东西,只穿了一个内裤,光着身子在上面爬,程某还让我看了一个外国人在舔一个澳洲的女的阴部的视频,他说这两个外国人也是玩这种SM的,是他的朋友。2022年3月3、4号我同意拍视频,我拍的第一个视频是程某带我到××房××里,当时全某也去了,视频的内容就是我全身赤裸,戴个口罩躺在装满水的浴缸内憋气,程某拿着手机拍摄,在宾馆里我还拍了穿着裙子,不穿内裤,把裙子掀起来露着阴部在地上爬的视频,在那里拍摄的三个视频穿个露出半部分乳房的视频。当时程某让我看过视频的那个澳洲女人也住在我们这里,我知道她叫肆雨,她和程某告诉我我拍的这些视频可以在推特上面发出去,国外的法律不限制这些内容,推特是国外聊天软件,不限制,他们帮着我在手机上面下载了推特,我注册账户,注册的名字叫“芋圆崽”,我在推特上面把我拍摄的这三个小视频发出去,半个月之后我把它们删除了。4月份我在推特上面看到有人用“幻龙”自慰发了视频,幻龙就是硅胶的男性生殖器,我当时联系了这个幻龙的经销商,经销商说我可以买了幻龙之后,把自慰的视频发到推特上面之后,他们就会把货款退给我,我就出钱446元买了一个,收到货后我发了使用那个蓝色的幻龙自慰的视频到推特上面,经销商就把钱退还给我了,这个视频是我自己使用手机支架拍摄的,和程某没有关系。4月份我和全某去看电影,当时我们需要上厕所先进去了,当时电影还没有开始,还没有人进去,我就在最后一排的座位前面,趴在地上,把裙子掀起来,露出屁股,当时我穿的是丁字形内裤,我扭动屁股,让全某拍了视频,这两个视频我一直放在我的推特上面。其他的都是一些照片。
拍摄的还有其他的视频、照片在我的房间内,我拍了一些只穿着内裤仰躺在沙发上面的照片,还有在床上面脱光衣服,我把腿举起来,拍摄的腿部的照片,还有就是穿着纱裙露出胸部和腿部,腰部和阴部用袖子挡起来的照片,还有一些全裸身体对着镜子的照片,还有一张脱光衣服在自己身上滴蜡的照片,程某租的房子地下室里还一些笼子、十字架之类的东西,我自己在笼子里拍过只穿着内裤的照片。程某还带着我在一个废弃的房子、偏僻道路的汽车顶上,宾馆楼梯、茶馆的茶桌上、窗户旁边拍过半裸或是全裸的视频,这些视频我都没有发到推特上面,推特上面发的有一张全某给我拍的在小宾馆房间内穿着睡衣,露出阴部的照片,当时穿着内裤,在那里还拍了一张全裸坐在沙发上面,用骷髅头挡住阴部的照片,也发在了推特上面。
程某当时说有人关注我的话,我可以给他们聊天,对方发红包、支付宝转账的话,我就收下来。收到了大约9800元钱,有些人我感觉只是为了看我的身体,不是X欢我,我就把钱退了,退了大约2000元钱。多数是中国的留学生,只有一个澳洲人给我发了880元,是他在银行换的人民币,再通过支付宝发给我的。就是正常的说一些吃饭、遛狗的话题。收的红包钱不需要交给程某,这些钱我自己花了。
2021年9月份,我进了名叫奴印文化群的QQ群,当时群主是程某,群里面有200多人,2021年9月27日在郑州红河谷的一个别墅里搞了一次聚会。当时在QQ群里发了聚会的文字宣传材料和一些风景图片。聚会完了之后,肆雨和黛甜等人还有奴印文化官方在QQ群里发了一些暴露女性隐私部位的图片,还有一张人体盛宴的图片,内容是两个裸体女人躺在桌子上面,身体上了食品。
我们拍摄的自虐的照片和视频和暴露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由肆雨加工之后,我们在推特上面发表出来,在找人帮忙转发,目的是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在推特上面发广告,如果有人对我们的视频和照片感兴趣的话,可以加入肆雨在飞机上面建的“野生动物交流群”和“奴印文化品群”,也可以在飞机上面加我们为好友私聊,加好友是要收费的,费用从400元到5200元不等,原味酱加好友的费用是最低是400元,最高是5200元,我的加好友私聊费用是888元,李某(推特账户名小橙汁)加好友费用也是888元,全某(推特名小X朵)加好友的费用是1314元,肆雨的也是1314元,黛甜的费用我没看过,不知道是多少,蝶小蝶的费用是1314元,程某开始的时间告诉我们说这些钱他不要,我们自己收,我们加了好友之后和他们聊天,对方要求我们发那些暴露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我们有时候不发,有时候会发给他们一些,在交流群里程某他们还发了广告,我们自己也发个人的广告,如果客户对我们感兴趣的话,可以缴纳1888元进入奴印文化品群,我们几个人在群经常发一些图片和小视频,和进群的人聊聊天,收取的1888元是程某收的,收到之后会给关注我们拉人进群的人600元提成,2022年4月15日左右,程某还搞了一次竞拍活动,就是竞拍我们一天的聊天,拍到的人和我们聊天一天,我当时被拍了520元,一个叫“C”的英国人拍到了我,我和他聊了一天,李某拍了一千多元,肆雨拍了一万元,全某拍了7000元,蝶小蝶拍了3000元左右,黛甜拍了520元,这些钱是程某收的,钱全部给我们了,我收到520元。都是加我为好友的钱,一个叫YU的男的被我拉进品群,出了1888元。我知道有人想看什么视频的话,会和程某联系,程某就拍了卖给他们,每个视频大约一、二千元。我的视频没有卖过,我不知道程某卖的是谁的视频。
这个我记不住有多少个,有的作品我已经删除了,我推特上面目前就留四五个作品。
一、(以下1—5是我个人推特上目前还保存的推特内容,其余之前发的推特我已经删除了)
1、2022年6月25日上传,在我个人推特账户上发了一段我在电影院露屁股的视频,视频中我穿着一条灰色连衣裙,我顺着台阶走到后排中间的位置,跪在地上,用手撩起了裙底,露出了我的屁股,这条视频的拍摄人是全某,位置在龙湖镇的一家电影院;此条推特留言11条,转推245次,点击量2109次。
2、2022年6月5日上传到我个人推特账户,视频中我全裸,手持一个蓝色的硅胶自慰棒,在我阴道里进行连续抽插,视频中伴随着我的呻吟声,这条视频的拍摄人是我自己,我用手机支架拍摄,一只手使用绳子调节手机拍摄角度及远近,位置在我居住的红河谷别墅二楼房间;此条推特留言15条,转推185次,点击量1196次。
3、2022年6月2日上传到我个人推特账户,这次是一张照片,照片中我全裸跪在一个布织沙发上,在我跪着的下体位置处放了一个模型骷髅头,该张照片是在郑州一个360商场写字楼的自拍室内拍的照片,是我本人使用手机支架拍的;此条推特留言2条,转推16次,点击量278次。
4、2022年6月1日上传到我个人推特账户,这次是一张照片,照片中我全裸,坐在衣柜里,这张照片是经过后期加工之后上传到推特上的,这张照片是朱某1(小白兔)给我拍摄的。
5、2022年5月30日上传到我个人推特账户,这次是一张照片,照片中我穿着衣服,用手扒开我的裤子,露出我的黑色内裤,该张照片是在郑州一个360商场写字楼的自拍室内拍的照片,是我本人使用手机支架拍的。
二、以下是我删除的推特内容(有转推的,也有我自己的本人发的推特,这些视频在我手机上保存着)
6、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27日,这条是我在我的个人推特账户上转推的视频,地点是红河谷地下室,视频内容是,全某全裸趴在一个铁质道具上,程某使用一个红色硅胶自慰棒,连续在全某的肛门继续抽插。
7、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5月6日,这条是我在我的个人推特账户上转推的视频,地点也是红河谷地下室,视频内容是,“碟小碟”(网名,真实名字我不知道),她裸体跪在地上,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嘴罩,视频中有两个男人,一个是程某,另外一个是“二叔”往她脸上尿尿。
8、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13日,在我手机上保存的有一段视频,这个视频是我转推的,由“碟小碟”发在她的个人推特账户上,后我又转推的。我和“碟小碟”穿着衣服,故意将裤子脱下来,露出屁股,这个视频是在郑州建业爱美酒店厕所里我们自己使用手机拍摄的,该条视频打的有我的推特账号水印码。
9、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4日,在我手机上保存的有一段视频,这条视频在我推特上发过,但是已经删除了,地点是在建业爱美酒店餐厅包间里,我坐在椅子上,身后站着李某(他左手戴了一个戒指),他双手揉搓我的乳房(我拉开上衣露出乳房)。
10、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3日,一桌人围着圆桌吃饭,我们三个女的上衣脱了,视频右边的人是我,中间趴在椅子上撅着屁股的人是全某,视频左边的人是戴甜;参加吃饭的人中,男的有“二叔”、程某、“小白兔”(女的),地点是在建业艾米酒店餐厅包间里。这段视频我在推特上转推过,我转推奴印文化的推特。
11、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22日,地点是在建业艾米酒店餐厅包间里,视频显示有一桌人在酒店包房吃饭,我和李某坐在茶桌两边,伸手倒水的人是李某,正对视频的人是我,我俩都裸露上身,参与吃饭的人有程某和“二叔”;这条视频我在我个人推特上发过。
12、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3月30日,地点是在红河谷别墅地下室,视频开头显示我和全某跪在地上,左边跪着的人是我,我俩裸露身体;这条视频我在我个人推特上发过。
13、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3月30日,地点是在一条便道上,应该是郊区的一个地方(具体位置我不清楚),视频中,有一辆路虎车,我们五个女的全裸跪在地上爬行,脖子上拴着麻绳,“二叔”牵着绳子,攥在手里。视频中跪着的人,从后往前看,左边第一个人是我,第二个是全某、第三个人是李某,第四个人是戴甜、第五个人是“肆雨”(人目前去了澳大利亚),这条视频是程某拍摄的,没有其他人参与;这条视频我在我个人推特上转推过。
14、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3月25日,地点是在××房××里,视频显示我身体躺在浴缸里,就戴着一个黑色口罩;该条视频是程某和“山馗”拍摄的,当时全某也在现场;这条视频我在我个人推特上发过。
15、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3月27日,地点是在红河谷别墅地下室,视频开头显示我和全某分别趴在一个黑色的铁笼子里,视频中前边笼子里的人是我,后边笼子里的人是全某,这条视频是程某拍摄的;这条视频我在我个人推特上发过。
三、(以下视频,在我手机上保存的有,这些视频是我发给我男友李某的)
显示的是在我推特上2022年6月5日发的,视频中我全裸,手持一个蓝色的硅胶自慰棒。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3月27日,地点是在红河谷别墅地下室,视频中我就穿了一条内裤在地上爬,视频中穿蓝色牛仔裤的男子是我男友李某,他正在脱我的内裤,该条视频我发给我男友李某过,也发给“飞机”好友“123”过。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3月30日,但是这是以前的老视频,又重新下载到我另外一个手机上的,视频中,我穿着渔网状黑丝袜,一只手在摸我的下体部位,这条视频是我发给我男友李某的。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4日,但是这是以前的老视频,又重新下载到我另外一个手机上的,视频中,我躺在床上,露着下体,手在摸我的下体部位,这条视频是我发给我男友李某的。
四、(以下视频,在我手机上保存的有,这些视频都是我自己拍摄的,先后我都发给我的“飞机”好友“123”过)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4月29日,视频显示,我全裸跪在沙发上,背部朝向视频镜头,前后晃动,嘴里发出呻吟声。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5月28日,视频显示,我坐在坐便器上,左手挤按着我的阴蒂,控制住在尿尿。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6月11日,下午6:33分的视频显示,我一只脚在用绳子拴着,通过房间的落地镜拍摄,另外一只手拿着震动棒在摩擦我的下体位置。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6月11日,下午10:50分的视频显示,我双脚用绳子拴着,裸露下体,通过镜子拍摄下体视频。
手机显示时间是2022年6月11日,下午11:58分的视频显示,我岔开双腿,裸露下体,右手拍摄,左右使用一个黄色自慰器在摩擦我的下体。
收的这些红包基本都是888元、1000元、1888元这些数额。红包明细一共有16笔。一共是14831元。经对涉及的微信转账以及微信红包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微信红包收入(涉及2022年3月份至2022年6月份,四个月)共计977.73元;微信转账收入(涉及2022年6月份至5月份,共四笔收入)共计2208元;红包及转账合计收入为3185.73元,对该数额我没有异议。这些钱都是我给微信好友发淫秽视频和照片的收益。
4、证人证言
(1)证人朱某1的证言
“红双X”提议办一个SM会所,线上下都能玩,后来“红双X”喊“金枪X”、“战X”、“渣爷”让他们一起兑钱,我听“红双X”说他们每人兑了2万元,豪哥”刚开始给“金枪X”10万元钱,算是入股了,当群成员有100人左右的时候,“红双X”提议并实施新进群男性交200元,女性不收费。
2021年成立的奴印文化团队,具体时间我说不上来。“红双X”拉我进入的。主要是拍摄SM,淫秽照片、视频,往telegram上面上传供粉丝观看,以便盈利。男性进入精品群收费1888元,三天前我发现男性进入精品群的收费标准从1888元调成了2888元。
主要是qq群,后期telegram建立两个群,一个普通群组不收费,另一个精品群(女性视频验证后免费,男性收费1888元,后期改为2888元)。目前QQ群368人,telegram普通群1万多人,telegram精品群400多人。“失学儿童”主要负责。
有线上聚会,线上聚会就是通过telegram精品群现报名,男性报名费用520元,竞拍的钱是通过支付宝转给“红双X”,他在全额转给被竞拍者。我参与一次竞拍,竞拍成功者是徐凯,当时给了10000元。线上起步是520元上不封顶,线下是2万元,我知道就一个叫“老中医”的男子交了2万元。粉丝添加好友1314元,具体的我不清楚,没有人加过我。我就参加一次线上组织的竞拍,当时得了10000元,后来因为徐凯急用钱,我把这10000元全部给徐凯了。
(2)证人武某的证言
我的推特账号昵称:女坦武藤兰M,推特号是:Caicainu,推特是个境外的交流软件。我上传的有十张左右,照片上传之前会编辑有水印,后面会有女坦武藤兰M、菜菜m,牧Xs等字样,点赞的不多,多的有几十个,少的有十几个。是我自己编辑后发布在推特上的。推特上是对外发布的,我想分享一下有关我的SM的日常。我去过五六次,每次都是黄某带我去的,我去的时候都在喝茶,这个地方是奴印文化的会所。奴印文化就是在推特上发布一些SM的视频(我个人认为他们上传的就是色情的视频),我通过我认识的奴印文化里面的几个女孩推特账号和奴印文化的账号发现,他们在推特上发布淫秽视频是为了吸引人,赚取他们的入会费用。
程某等人组织的淫秽视频拍摄我没有参与,但我后来在推特上见过他们奴印文化在推特上发布的有在红河谷别墅地下室背景拍摄的有淫秽视频。刚开始的时候有人注册qq奴印文化品群,进这个群需要交几百元的入会费,女的只有需要发布照片进行验证,不需要付钱。刚开始这个群的群主是“红双X”,后来我听说,程某说太忙了,把群主转给战X了,战X就是黄某,群主的作用就是有人入群了,在群里面欢迎新入群的,并同意新入群的人入群,偶尔发一些红包,少的几十元,多的二百元,烘托一下气氛。还有飞机上的一个群,这个群里面女的发一些露骨的视频,目的是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小群,想进入小群的人需要交一千多元的入群费,群里的女的还可以拉人入群,拉人进群女的会有提成,但具体如何提成我不知道,群的收费主要就是程某和张雯玉(肆雨、失学儿童)。
2022年4月份的时候,群组织过一次拍卖,……这个拍卖群就是我手机里飞机软件里的拍卖组,里面一共有十七个女孩子。这次报名的人都被拍走了,竞拍者出的钱是几千上万元不等,我被黄某拍以2000元左右的钱拍走了,因为我和黄某是奴印文化的人,所以黄某不用真交这2000元钱。
(3)证人寇某的证言
2022年5月,我跟红双X和徐某在一起吃饭,我问徐某为啥红双X每次带那么多姑娘干啥,徐某说红双X在别墅拍SM,我跟徐某说这是犯法的,不让徐某跟红双X多接触,后来徐某说他跟红双X说了,不让拍这种视频了。
(4)证人袁某证言
今年五月份我跟双X、徐某、寇某、黄某、李某等人在一起吃饭,徐某把我拉出来跟我说他参与拍摄了一些黄色的淫秽视频,我赶紧跟他说别让他干了,这是犯法的。徐某指导我有个同学在公安上,就说能不能让我同学吓唬吓唬双X,后来我不知道我同学怎么说的,徐某说他吓住程某了,东西已经被删除了。
5、辨认笔录
证实被告人李某、全某、王某、李某、武某辩认同案犯肆雨、蝶小蝶、金枪X、天下第二、断刺、黛甜辨认的笔录
6、搜查笔录
证实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在武某住处进行搜查,并扣押淫秽物品及用具
7、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证实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对奴印文化位于新郑市××道××小区别墅××别墅××别墅现场图片
8、鉴定意见
南阳市公安局作出宛公鉴字(2023)第2号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证实被告人拍摄的1016张图片及228部视频为淫秽物品。
9、视听资料
证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手机内调取的淫秽图片及视频。
上述证据经过庭审出示、质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被告人程某、李某、黄某、徐某、全某、李某、王某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李某、黄某、徐某、全某、李某、王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七被告人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程某、李某、王某、全某、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依法均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对其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信。关于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辩称其系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徐某在犯罪事实被公安机关发觉,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辩护人关于其系自首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全某、王某、李某在与他人共同实施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均应当减轻处罚;三被告人辩护人关于其系从犯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信。关于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辩称其不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与被告人程某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黄某通过QQ群聊认识被告人程某,先后出资人民币5万元伙同程某等人租赁、装修别墅,打造“奴印文化”淫秽会所,并用于举办SM群友聚会及色情视频和图片的拍摄,担任奴印文化QQ群的群主,验证通过申请加入的成员,在群内发放红包活跃气氛,组织、参与奴印文化QQ群聊成员的线下见面活动,按照每位200元的标准收取男性群成员的活动费用,参与奴印文化飞机群的定制拍卖活动,以此吸引奴印文化电报群中的粉丝支付1888元、2888元的门槛费,后将收取的20余万元费用用于奴印文化的运营及其成员的日常消费。上述事实有被告人程某、李某、徐某、王某等人的供述,证人武某的证言、被告人在奴印文化QQ群及电报群聊天记录截图、被告人黄某等人手机内存储的淫秽图片及视频、辨认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证据与被告人黄某的供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被告人黄某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与程某等人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关于被告人李某、徐某及其辩护人辩称二被告人不具有牟利目的的辩护意见,经查,奴印文化通过在电报群和推特中发布SM色情图片及视频,吸引男性粉丝支付1888元、2888元加入奴印文化品群,组织群成员有偿竞拍,促使群内男性成员有偿定制女性成员的色情图片或者视频,共计收取入会费201735元。该事实有被告人程某的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流水,奴印文化电报群的聊天记录及被告人程某、黄某、李某、徐某、王某、李某等人的供述、证人武某、朱某2等人的证言相互印证,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关于本案被告人程某、黄某、李某及其辩护人对本案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鉴定的淫秽图片及视频由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民警从被告人手机中提取,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具有鉴定资质,鉴定程序合法,应予以采信,被告人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关于被告人徐某辩护人辩称其系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徐某与程某停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时其犯罪行为已经既遂,不存在犯罪形态之间的互相转化,被告人辩护人关于其系犯罪中止的相关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综合考虑七被告人各自具有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犯罪数额、犯罪后果、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自首、退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程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已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折抵刑期5日。刑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二、被告人黄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罚金已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折抵刑期4日。刑期自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
三、被告人李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折抵刑期3日。刑期自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止。罚金已缴纳人民币10000元,剩余罚金人民币150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逾期强制缴纳。)
四、被告人徐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已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折抵刑期4日。刑期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五、被告人全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六、被告人王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七、被告人李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八、依法追缴被告人程某、黄某、李某、徐某、全某、王某、李某的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五元,上缴国库。(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依法追缴未随案移送的被告人徐某、全某、王某、程某、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5000元,由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上缴国库。)
九、南阳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扣押的作案工具被告人李某电脑主机及笔记本电脑各一台、小米手机两部、移动硬盘一个;扣押的被告人全某苹果手机一部;扣押的被告人黄某使用的华为手机一部;扣押的武某华为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审 判 长 王丽飞
人民陪审员 院 舰
人民陪审员 田书文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刘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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